輔導策略與重點
- 紅燈【危機處理/立即處遇】
一、自傷行為的評量
完整的自傷行為評量是後續療育的第一步,除了將自傷行為和其他精神疾患症狀同時評量外,也必須瞭解自傷行為的功能。一般而言,自傷行為的評量點包括下列要點(羅湘敏、楊碧桃,2006)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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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進行詳細的心智狀態檢查,尤其要注意是否出現精神疾患癥狀、中毒、解離狀態、和認知功能等。
- 探詢自傷行為發生的開始年齡、頻率、持續多長時間、以及詢問學生最初、最後、最嚴重、和最典型的自傷行為。
- 排除掉任何符合社會文化所認可的自傷行為因素。
- 評量孩子是否有自殺念頭、計畫、以及任何自殺的危險因素。
- 是否有醫療的後遺症或者是介入。
- 動機、情緒狀態、誘發該行為的事件和因素和行為發生的前因和後果的功能性分析。
- 孩子是否希望能夠找到方法不要去做自我傷害行為?是否曾試著阻止自己做出自傷行為?是否曾成功的阻止過自己的自傷行為?是否會疼痛?
- 在從事自傷行為之前或當時,是否有服用非法藥物?
- 是否有家人有自傷行為?
- 因為自傷行為曾接受過那些治療(藥物治療和心理治療)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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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立即尋求專業協助
建議家長尋找專業輔導資源尋求協助,專業輔導資源包括:
(一)學校資源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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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輔導處的輔導業務承辦人、輔導老師、駐校心理師或特教老師。
- 到校專業團隊中的心理師。
- 縣內心理衛生諮詢中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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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校外資源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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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醫療系統中具兒童青少年次專長的精神科醫師。
- 自殺防治中心、生命線、張老師等。
- 董氏基金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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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表達同理給予支持
建議家長讓孩子感受到關愛,並了解其並不孤單,您可採取以下方式:
(一)持續表示關心、支持與信心。
(二)良好的溝通技巧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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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傾聽多於溝通,不批判,不要急著想要導正孩子的想法。
- 預先告知可談話的時間,避免因時間而匆忙結束話題。
- 多使用第一人稱,如我們或我。
- 談話中讓孩子感覺被了解,避免問「為什麼?」
- 避免講述太多自己的故事或經驗而模糊焦點。
- 避免告訴孩子他遭遇的問題都不是問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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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不要顯得震驚,這會使家長和孩子產生距離感。
(四)點燃希望、給予其他可能的選擇,但不要隨便給予保證。
(五)讓孩子了解到此行為只是自己的一部分,並不是全部。
(六)持續評估自傷危險性與自傷行為的進展,包括傷口檢視,讓孩子感受到自己是被關心、重視的,必要時與相關醫療人員合作。
四、作息與飲食調整
藉由生活環境的調整,可改善孩子生理狀況,您可採取以下方式:
(一) 規律的日常作息與運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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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安排正常規律作息(可訂好時間表或是功課表),讓孩子有作息規律可尋。
- 安排適當的戶外活動,可以有到戶外曬太陽的機會。
- 培養適度的運動習慣(可在每天安排固定的運動時間),幫助肌肉與心情放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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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 適當的飲食/膳食
建議家長可以經由營養師/專業醫護人員的評估建議,給予適當的飲食,幫助調整體內血清素濃度。
五、環境、前事控制策略
自傷行為的成因包括孩子內在生理、心理和外在環境等因素,控制改變外在因素,您可採取以下方式(羅湘敏、楊碧桃,2006)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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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採取感覺消弱或感覺改變策略,讓孩子的自傷行為得不到原來的增強效果,而減少其自傷行為。
- 減少環境中危險物品和會誘發孩子從事自傷行為的情境因素,如將拔毛癖個案的頭髮剪的很短,讓他無法拔頭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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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、移除週遭危險物品
針對自傷行為而無自殺之可能性的孩子,請您移除其週遭環境中危險物品,如刀械等。
七、制定安全計畫
當孩子出現自殺徵兆時,您應立即採取以下方式:
(一)避免使學生獨處。
(二)移除孩子週遭環境中危險物品,如刀械或藥物。
(三)降低孩子接觸酒精毒品的機會。
(四)直接坦白地和孩子討論自殺的想法,真誠告知學生您的憂慮。但討論自殺時「不要」做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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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不做任何評斷,傾聽孩子的痛苦、抑鬱或無助。
- 不要提供任何建議。
- 不要發誓保守秘密。
- 不要爭辯自殺是對或是錯。
- 不要增加孩子罪惡感。
- 不要「自行」為孩子找留下來的理由,如不要說:「多為你的親人著想吧!」。
- 不要視孩子在開玩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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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五)評估環境及前後事件,尋找壓力源。
(六)共同擬訂安全契約,內容可包括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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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點燃孩子希望感,讓孩子列出他想活著的理由,延緩其自殺計畫,如安排想參加而尚未去的活動等。
- 列出替代自殺的其他策略,以降低焦慮,對抗自殺意念。
- 和孩子討論緊急精神科治療的必要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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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七)高危險期過後的持續追蹤輔導。
◎注意:
對孩子的身體傷口和生命威脅應立即醫療處置,當自傷行為已危及其生命時,則將依教育部校園自我傷害危機處置標準化作業流程進行處置,請見附件一。
自傷行為常伴隨著精神性疾患,需進行詳細的心智狀態檢查,尤其要注意是否出現精神疾患癥狀、中毒、解離狀態、和認知功能等。故除行為輔導外,精神藥物的治療介入亦不可少。
- 黃燈【發現徵兆/鑑別診斷】
一、觀察自殺線察
可透過您的觀察,察覺孩子在行為上出現之線索,其線索整理如下:
(一)語言線索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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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直接說出。
- 出現在文字當中。
- 討論「死亡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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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行為線索:
1. 突然的、明顯的行為改變:
(1)動能減少:不想動、疲倦、社交退縮、少與朋友聯絡、或活動減少。
(2)睡眠型態改變與食慾改變。
(3)突然做出危險的行為。
(4)對自己外觀失去關注。
(5)失去原本的興趣。
2.放棄財產,如將心愛的東西分送給別人或丟棄、立下遺囑等。
3.濫用酒精、藥物。
(三)環境線索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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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最近有重要的失落:重要人際關係的結束、家庭發生大變動。
- 壓力狀況,如課業壓力、同儕人際關係、遭受霸凌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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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)其他線索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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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家族中曾有自殺例子。
- 過往曾有自殺嘗試 。
- 傷痛事件的週年紀念日 。
- 精神官能或精神分裂症 。
- 嚴重的憂鬱症狀,及其是否自行停止用藥。其情緒改善時,需特別注意他是否仍有自殺念頭。
- 曾有不成功的藥物治療或最近曾遭肢體傷害
- 對生活危機之處理反應非常衝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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◎注意:請您應相信自己直覺,察覺孩子有自殺之可能性時,立即介入,避免遺憾發生。
- 綠燈【事先預防/發展進程】
非自殺性的自我傷害最常開始於青少年早期且可能持續數年,在20~29歲達到高峰,然後下降。因此在進入青少年時期前,做好事前預防是很重要的。
一、實施生命教育
(一)協助孩子體認生命意義及價值。
(二)教導正確的死亡概念。
(三)不要明白而清楚地教導自殺相關議題,特別是自殺各種方式。
二、增進孩子問題處理能力
(一)協助孩子面對壓力事件:
當發覺孩子處於壓力狀態時,應即刻與其晤談、協助孩子找出壓力來源,分析原因及找出問題之策略,並就他們正確因應的部分給予正向的肯定,以注入希望。
三、提供支援的網路及相關資源
教導孩子正視自己的情緒,在面對課業、人際、個人、生活等困擾時,如何尋求資源、如何向他人表達個人的需要,並讓孩子明白求助的重要性。
請點選下載:非自殺的自我傷害(附錄)ODT文件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