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) 大量閱讀:
高中時對英文產生了濃厚的興趣,因此我常到書局看英文雜誌與書籍,並訂閱多種雜誌,養成大量閱讀的習慣後,單字與文法功力自然大增。無形之中學習英文成唯一種樂趣。
(2) 單字記憶:
平常在看電影時我也會查不會的單字,英文歌也是。遇到不會的單字先猜看看怎麼念,再查字典,以唸法來記單字,從來不擔心看到單字會搞錯意思。在閱讀時,我會仔細觀察單字的運用以及後面的介係詞,寫句子自然而然順暢許多。以前上其他課做筆記時,我還用英文寫,尤其是剛背的單字要多用出來才會記得牢。英文不外乎是多聽多看多讀,常常接觸自然會好。
(3) 以英文模式思考:
高中時為了多磨練寫作技巧,我會把中文句子翻譯成英文,說話時也順便想想英文怎麼翻。在記片語跟厘語的時候,先查典故會幫助記憶,譬如 abaker’s dozen 就是十三( 古時候的麵包師傅做麵包時偷工減料被抓包,因此後來在一打的麵包裡就多放一個免得被抓到有不足斤兩的現象 ),如果知道典故後記起來自然輕鬆,其實厘語是非常有趣的。
(4) 多看原文小說:
剛看原文小說可能會吃力,看久了就會上手了,看原文小說可以幫助瞭解外國文化、字詞的運用,以及外國人的思考模式( 有時後中文可能誤翻 ),所以原汁原味的最好。
(5) 多查字典:
字典是學習語言的必備工具喔,手查字典比快譯通能學到更多東西。所以不要為了方便而以快譯通代替字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