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北知名連鎖炸雞店,近日發生店家拒絕導盲犬進入事件,引發關注,店家事後也對此事件道歉。北市社會局提醒,導盲犬不是一般寵物,牠們是視障者的「雙眼」,協助視障者安全行進的工作犬,如拒絕導盲犬進入將受罰,最高可處新台幣5萬元。
資料照片。惠光導盲犬學校提供
近日發生知名連鎖餐廳以寵物為由,拒絕導盲犬進入事件。社會局表示,導盲犬是協助視障者安全行進的工作犬,而非一般寵物。
社會局指出,若拒絕導盲犬進入,違反〈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〉第60條規定,若未改善將處最高5萬元罰鍰,並須接受4小時講習,呼籲營業場所業者注意法規,保障視障者及導盲犬進出公共場所的權益。
社會局說,已接獲民眾申訴,正依〈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〉第100條規定函請業者提出改善措施,屆期未改善將處罰鍰及接受講習;並持續加強宣導認識導盲犬,進而減少拒絕事件;民眾若發現違法情事,可詳細說明發生人、事、時、地等資訊,提出申訴。
此外,根據〈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〉第60條規定,導盲犬或訓練中導盲幼犬及其使用者、合格訓練師、導盲犬寄養家庭等,皆配有相關證件供查驗,也有進出公共場所的權利,因此公共場所、公共建築物、營業場所(包括餐廳、烘焙坊等)、大眾運輸工具及公共設施負責人、業者、使用人等,皆不得拒絕導盲犬及導盲幼犬自由出入,或附加出入條件(如繳納保證金、將導盲犬留置店外等),若有違法事實,社會局表示將依法查處。(中央社)
導盲犬如視障者的雙眼,是協助視障者行動的工作犬,並非一般寵物。取自惠光導盲犬學校粉專
【客新聞】
資料來源:https://hakkanews.tw/2024/05/09/police-guide-dog-non-pet-taipei-city-refusing-to-be-punished/